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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连铸钢坯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7207.1110、7207.1190等
189-2936-9544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19-12-26 16:35:14 热度:
2017年6月22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连铸钢坯(Continuous Casting (Steel) Billet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且在调查期对巴基斯坦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因此裁定自2017年6月22日起,基于成本加运费(C&F)对中国的连铸钢坯计征24.04%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7207.1110、7207.1190、7207.1210、7207.1290、7207.1910、7207.1920、7207.1990、7207.2010、7207.2020、7207.2090、7224.1000和7224.90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2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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