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中国合成长纤维织物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中国合成长纤维织物通过马来西亚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较高的反倾销税,对单位重量大于110克/平米的涉案产品征收70.44%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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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长纤维织物(土耳其语:sentetik filament iplikten dokunmuş mensucat (giyim için olanlar))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中国合成长纤维织物通过马来西亚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较高的反倾销税,决定将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适用于除Recron Sdn Bhd和Innotech Textile Sdn Bhd之外的马来西亚企业,对单位重量大于110克/平米的涉案产品征收70.44%反倾销税,对小于等于110克/平米的涉案产品征收21.13%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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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1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非织造布和人造革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9美元/千克。涉案
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2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耕作机(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税率为到岸价(CIF)的49.49%~92.25%
应土耳其国内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窗帘及装饰布(人造及合成纤维织物),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7、5810、6005
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净重小于等于13公斤的焊接机(配件除外)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税额详见下表,公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