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亚麻含量超过50%的亚麻织物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终裁,产品出口遇到反倾销可通过第三国转口规避反倾销关税。
0769-28683803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0-08-20 15:05:16 热度:
2020年8月1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亚麻含量超过50%的亚麻织物(Flax or Linen Fabric having flax content of morethan 50%)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详见附表:印度对涉华亚麻织物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309项下的产品。
附表:印度对华亚麻织物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
序号 |
原产国/地区 |
出口国/地区 |
生产商/出口商 |
反倾销税(美元/米) |
1 |
中国内地 |
任意国家/地区 |
任意生产商/出口商 |
2.36 |
2 |
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征收反倾销税的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地区 |
中国内地 |
任意生产商/出口商 |
2.36 |
3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任意国家/地区 |
任意生产商/出口商 |
1.14 |
4 |
除中国内地和征收反倾销税的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地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任意生产商/出口商 |
1.14 |
产品出口遇到反倾销,第三国转口贸易可以规避反倾销税吗
出口商可以通过第三国转口变更原产地来有效规避反倾销税。我们可以先把货物运输到第三国(马来西亚、斯里兰卡、菲律宾、新加坡、台湾、泰国、香港、迪拜等),货物到了第三国后会在保税区换柜,出第三国的产地证,然后再以第三国的名义出口到目的港,目的国用第三国全套文件(提单,产地证,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清关,这样目的国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关税就可以规避掉了。
印度不建议对中国中密度纤维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411项下的产品。
印度对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二甲基甲酰胺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和沙特阿拉伯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印度对自中国、韩国和美国的橡胶助剂PX-13(Rubber Chemical PX-13)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建议,决定不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印度对中国的盐酸环丙沙星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从2020年9月2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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