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网欢迎您!
您当前位置:首页 > 反倾销 > 印度反倾销产品

印度终止对中国玻璃纤维反倾销措施,玻璃纤维转口货代

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印度财政部税收局未接受商工部于2021年8月2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作出的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不再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189-2936-9544 立即咨询
分享:

印度终止对中国玻璃纤维反倾销措施,玻璃纤维转口货代

发布时间:2021-11-08 14:32:31 热度:

2021年11月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印度财政部税收局未接受商工部于2021年8月2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Glass Fibre and articles thereof)作出的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不再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10年1月8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7月7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6年7月6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征收到岸价(CIF)20.46%~47.15%的反倾销税。2018年2月12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审查四川威玻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泰国分公司Asia Composite Materials(Thailand) Co., Ltd是否以中国的玻璃纤维为原料制成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出口至印度以规避反倾销税。2018年7月30日,印度对该案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建议对Asia Composite Materials(Thailand) Co.,Ltd.以到岸价征收47.15%的反倾销税。2020年9月2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1年8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征收8.67%~49.90%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不包括玻璃棉,玻璃纤维棉,玻璃纤维绝缘材料,玻璃纤维纱,玻璃纤维针织物,玻璃纤维织物,玻璃纤维粗纱,用于热塑性应用的短切原丝,纤维直径在0.3至2.5微米的超细玻璃纤维,玻璃纤维席、玻璃纤维网、玻璃纤维薄片,湿短切原丝和用于混凝土增强的耐碱玻璃纤维(Cemfil)。该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19项下的产品。

转口网专业从事转口,转口贸易,第三国转口,马来西亚转口,泰国转口、新加坡转口、斯里兰卡转口、香港转口、台湾转口等业务,可以根据客人要求从马来、台湾、泰国、香港、新加坡、斯里兰卡等转口并出具当地产地证。国内总公司在深圳,在东莞、武汉、马来都有自己的分公司;可以根据客人的要求,为客户货物出口提供整套的转口运输方案以及相关物流技术的支持,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关闭窗口
上一篇:印度财政部发布对中国测量卷尺反规避案征税令,测量卷尺转口
下一篇:印度对中国PVC胶膜反倾销作出第二次终裁,PVC胶膜转口货代

相关阅读

印度修改对中国装饰纸反倾销终裁结
印度修改对中国装饰纸反倾销终裁结

2022年4月1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古吉拉特邦高等法院的要求,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装饰纸(DecorPaper)反倾销案终裁结果进行修改,将中国出口

印度撤销对中国不锈钢板材的反倾销
印度撤销对中国不锈钢板材的反倾销

​​​​​​​据消息称,印度政府近日宣布取消对从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进口的某些钢铁产品的反倾销税,此举旨在遏制金属高价并促进国内制造业。对从中

印度对中国充气子午线轮胎反倾销立
印度对中国充气子午线轮胎反倾销立

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汽车轮胎制造商协会(Automotive Tyr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充气子午线轮胎

印度对中国太阳能涂氟背板反倾销作
印度对中国太阳能涂氟背板反倾销作

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太阳能涂氟背板(Fluoro Backsheet)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除透明背板之外的太阳能涂氟背板征收为期

第三国转口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