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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陶瓷熔块征收反倾销税:本案涉及税号3207.20.90和3207.40.00项下的产品。
189-2936-9544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19-12-26 17:17:44 热度:
2017年12月1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170/PMK.010/2017号条例,决定对原产自中国的陶瓷熔块(Frit Products)征收反倾销税:淄博福星陶瓷色釉料有限公司(Zibo Fuxing Ceramic Pigment & Glaze Co., Ltd.)的税率为6.3%,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25.5%。本案涉及税号3207.20.90和3207.40.00项下的产品。裁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15/PMK.010/2022号条例,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钢卷征收4.2%~50.2%的反倾销税(详见附表),措施自公告发布2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于12月7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依据印尼财政部2021年11月8日第157/PMK.010/2021号条例,印度尼西亚决定
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依据印尼财政部2021年11月9日第156/PMK.010/2021号令,印度尼西亚决定维持进口瓷砖
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钢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7.2%~50.2%的反倾销税(详见下表),有效期为5年,措